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4-03-09
 标题:天津市静海区万达御府世家南苑物业乱收费
内容:

物业要求房屋装修需要办理装修手续,并缴纳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民法典945条并没有要求必须缴纳装修押金和垃圾清运费,并且不缴纳垃圾清运费不给办理装修手续,也就是说不让我装修,我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问过,物业不得以不缴纳装修押金为由,而不给业主办理装修手续,但是万达物业就是不给办理,我跟物业沟通过,我自己清理垃圾,并将垃圾清理到相应的处理机构,或者我把垃圾先放到屋里,等装修完,一次性由垃圾清理机构一次性清理,物业不同意,就是不给办理装修手续!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3-2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3月1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装修押金问题,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相关事宜在协议中约定。装修文明施工保证金以保障房屋主体安全,避免装饰装修过程中损害房屋结构安全为目的进行收取,装修完毕后验收合格后进行无息退还。

关于您反映的垃圾清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三章第十三条和第十六条装修垃圾清运费为议价服务,业主可自由选择清运单位且物业公司并未强制收费,清运需遵守政策要求满足所在城市废弃物清运与处置条件,您可在天津市城管委推行的“津彩分呈”清运平台预约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朝阳街道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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