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朱**   提问时间:2024-02-25
 标题:静海欣苑小区旁边的荒地多年无人管理能否在今年种些植物或修个小公园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静海区欣苑小区西侧和运河之间的荒地已经荒废20多年了,一直以来没人管理,年年杂草丛生,脏乱差,市民多次反映也没人管理,春天尘土飞扬,冬季火灾隐患,荒凉一片。能否给建一个小公园,或者种些花草植物,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希望给予明确的答复,20多年来市民多次反映,政府相关部门不予理睬或搪塞了事,一拖再拖。领导换了一茬有一茬,问题依然没人解决。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3-15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3月5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已与您电话沟通并告知现行静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关于您反映区域的规划相关情况。

根据现行静海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静海区欣苑小区西侧和运河之间规划为公园绿地、水域。根据《天津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绿化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公园绿地的绿化由市和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建设;(二)城市道路、公路等用地范围内绿地的绿化由有关建设单位组织建设;(三)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地的绿化由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四)铁路、河道、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绿地的绿化由有关建设单位组织建设;(五)绿道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六)造林绿化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七)郊野公园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八)村庄绿化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除前款规定以外,绿化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管护的原则确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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