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的父亲于2009年因意外去世,致使本人的爷爷(张志国,静海区良王庄乡良一村人)成为了失独老人,现2023年度的中秋、春节慰问金已出现迟发问题,经询问区卫健部门,区卫健部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早已按照工作要求向区财政局申请拨款,但卡在区财政局审批环节。根据《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各级人民政府及该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救济和帮助。现本人代表老人询问,财政局为何迟迟没有拨款?今后如何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本人将对此事追问到底,请区财政局及时联系本人并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2月2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区财政局已与您电话沟通,将相关情况向您进行了解释,您确认慰问金已到账。区财政局在后续工作中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