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4-01-27
 标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养老驿站的申请
内容:

您好,我想做一个养老驿站,但是我咨询民政局跟我说必须要有建筑面积的要求,其次一个镇只能有一个名额能申请到补贴,请问这样的话会不会限制养老驿站的发展,现在的静海镇小区并没有过多符合面积的底商,是否可以特事特办。养老驿站是服务老百姓的,如果大面积房租成本势必会加高运营成本增加老年人的生活支出也不能维持养老驿站的运营,是否可以将申请补贴的建筑面积弹性化。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在资源对接、资质审批、办证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扶持,从而更好地开展市场化养老服务。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4-02-2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4年2月5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区民政局于2月1日与您电话沟通,按照目前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解答。

目前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需参照《天津市民政局关于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21〕29号)、《市民政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深化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建管扶用”23条措施的通知》(津民规〔2022〕5号)等文件执行,对于建筑面积和补贴情况均有规定,且需经过市民政局评估合格方可发放补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1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