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23-12-11
 标题:中骏云景台成立业务委员会,居委会违规回访
内容:

中骏云景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投票超过成立所需人数,并且投票期间,居委会也有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参与,按程序应该承认业主委员会成立,但是现在,在唱票完成居委会接到上级通知(这个上级通知是谁?)后给各个业主打电话,试图阳挠业主成立委员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但现在居委会非但没有进行协助,还进行阻挠,是否违法?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12-2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12月1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泊东苑小区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进行业主大会投票,投票期间存在半数业主委托投票情况,投票结束后,有多位业主打电话反映委托投票不实的问题,团泊镇政府抽取几户进行调查,发现确实存在业主并不知道投票以及委托人不知道委托的谁参加投票的情况。

目前,团泊镇政府正在积极组织人手检查委托人员以及委托材料,情况核实完毕后将会在园区内公示。

2023年12月12日,区住建委与您电话联系,对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区住建委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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