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场监管领导您好,我是静海区独流镇建设嘉园小区商品房业主,小区物业多收水费何时退还,且经向独流镇政府询问物业多收水费属实,请问应该如何退费。
本小区常年使用的为独流镇井水,价格为2.2元每吨,小区业主都是去独流镇供水站自行购买,但是在几年前突然水价上涨为4.9元并且只能在小区物业处购买,差价为2.7元,在十月份经过天津卫视以及今晚报报道,开始进行整改,于12月8日才接入自来水(因为看到施工了,所以认为已经接入自来水管网)在此之前曾询问独流镇政府询问后得知水价上涨为多收费行为,并告知这个行为需要市场监管介入,所以特此询问,这件事情该如何解决。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12月1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独流镇建设嘉园小区多收水费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10月20日立案调查,对于该物业涉嫌收取小区居民水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的违法事实及涉案金额还在进一步调查中,后期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对该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目前,区市场监管局已会同独流镇政府要求物业公司对多收取的水费进行退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