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麻**   提问时间:2023-11-05
 标题:关于庭院建设的规定
内容:

关于庭院建设的规定,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11-1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团泊镇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联系您,告知您相关情况,目前团泊镇部分小区的小院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若业主私自圈占小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和《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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