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23-09-25
 标题:金城公寓小区入口私自拆改,违章搭建,安全隐患极高
内容:

自9月21日起,天津市静海区金城公寓大门口,被人挖出一深坑!!!并铺了水泥砖头以及下水管,小区石碑北侧有一个已经填好的沟,入口装饰石碑也已歪斜,小区门卫、物业工作人员、小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镇书记及公安民警等到场反复进行劝阻,并于23日晚决定将坑填平,但24日早晨仍有工人,现在坑外露,没有进行警示告知,存在隐患。

底商外延私搭乱建,导致小区墙体承重过大,出现裂缝,电网外漏,存在安全隐患。

如果必要施工,希望走正规手续,报正常审批手续,并进行网上政务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10-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10月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金城公寓小区门口底商为方便排放污水,计划在金城公寓小区门口北侧空地挖建一个污水池。经核实,该位置为小区的公共部位,不能随意挖坑建设污水池,静海镇政府已要求商户通过其他合规方式改建排水设施,商户也已停止挖掘建设污水池,并将小区门口北侧位置恢复原状。静海镇政府将加强此区片区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静海镇政府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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