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因春园里1号楼建设时间久远,楼门前的4个公共污水井出现不同程度损坏,社区居委会在发现该问题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采取紧急措施,用木板将凹陷处遮挡,并以砖块、警示墩等标识物进行围挡、提醒,鉴于该小区没有维修资金,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住宅楼外污水井为共用排水设施,属于整栋楼全体业主共有,全体业主须共同承担维护排水设施的义务。为妥善解决居民实际问题,社区居委会将积极发动1号楼全体业主筹集维修费用。
下一步,社区将做好警示巡查工作,并继续积极与居民进行沟通,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