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荣锦园小区在2020-2021年采暖季首次供热,现已经过了三个采暖季,2022年7月城投公司与荣锦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供热设施移交验收。经检查验收,小区热力小室内表计、阀门及管道井内设施、地下防水等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验收不合格。双方就不合格项进行签字确认,城投公司向开发建设单位出具了整改意见。目前,城投公司未收到荣锦园小区需要再次验收的申请。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新建居民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有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相关供暖问题建议您联系开发商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