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高**   提问时间:2023-09-20
 标题:静海区,团泊西,荣盛锦绣学府小区
内容:

荣盛锦绣学府小区今冬供暖问题是否解决?

供热设备设施是否正式移交给供热公司?

已经3年了,为什么不移交?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10-1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9月2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荣锦园小区在2020-2021年采暖季首次供热,现已经过了三个采暖季,2022年7月城投公司与荣锦园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供热设施移交验收。经检查验收,小区热力小室内表计、阀门及管道井内设施、地下防水等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验收不合格。双方就不合格项进行签字确认,城投公司向开发建设单位出具了整改意见。目前,城投公司未收到荣锦园小区需要再次验收的申请。

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设施管理办法》第四条,新建居民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在保修期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系统运行调试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两个供热期满后,开发建设单位应与供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供热设施移交验收。验收合格的,户外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管理,户内供热设施有用热户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继续承担保修责任。相关供暖问题建议您联系开发商协商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城投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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