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海泄洪区居民补偿发放,有的村按户口发,有的村按县城里有没有发,请问以什么为标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然灾害救助是用于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生活问题,主要原则是在紧急转移命令发布前在属地居住,实际发生紧急转移安置人员(含常驻人口和非常驻人口)。
区应急管理局已于9月11日电话联系您,向您解释相关政策,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