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郭**   提问时间:2023-09-08
 标题:关于天津骏易翔车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问题
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预防工作机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现场未张贴安全生产风险分布图、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内容;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雇佣的作业人员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生产经营单位未检查本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未给员工配发防砸劳保鞋);

5.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设备皮带转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等;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10-07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9月1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天津骏易翔车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问题基本属实,该公司存在未在现场张贴安全生产风险分布图,未如实记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车间内打渣机皮带转动部位未设置防护罩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区应急管理局已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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