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3-08-22
 标题:鸿坤理想城澜境西苑二期地产不给配纱窗
内容:

现在地产公司以合同未明确提供纱窗为由,不给业主配纱窗。交房时,地产公司在质量保证书上《天津市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确写着有纱窗,经跟地产一个姓鲍的联系,他说公司有规定不给配,说该说明说写错了,用这种扯皮敷衍的态度来处理。合同未写也没说不给,说明书写着就说写错了,这样的地产公司请问,没人监管吗?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9-12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8月31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3年9月4日,区住建委已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关于您反映的地产公司不给业主配纱窗问题,区住建委已要求建设单位与您沟通处理,区住建委将持续跟踪事件发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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