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的是团泊鸿坤理想城四期项目的购房人,针对目前的的情况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提供建议以供参考。
目前的客观情况是的鸿坤欠总包方亿左右的工程款,不管该款是否涉及预售房专项资金问题,如果目前的总包方新兴建筑不退场,解决目前僵局的还是在于鸿坤提供的担保方式总包方是否能够接受。
目前鸿坤未出售的三期四期是足够给总包提偿付全部工程款的,但是如果鸿坤是提供担保的方式则总包新兴方作为国企 仅以担保方式再次垫资显然存在国企决策的程序问题,其收入计账也存在问题。但是如果鸿坤支付全部工程,即使不是现金,而是应收账款,且是有担保的应收账款,则总包方的合规程序就要好一些。
比如说,新设一家公司,该公司就是销售为目的,由其购买鸿坤全部未出售的房产,鸿坤再将其该项转让房产的收入的债权全部转让给 总包新兴建筑,新兴建筑接受该债权 同时获得全部未出售部分房产作为担保,这样,鸿坤的未出售房产就并现为应收账款的债权,总包方的垫资也变为应收账款 且是有担保的应收账款,这样,各方就比较好操作一些。
希望在建委的协调下早日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