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23-07-10
 标题:实际居住人数5人以上增减用电基数无人受理
内容:

本人户口本登记人口数4人,家中实际居住人数6人,想申请增加用电基数(阶梯用电),打电话询问国家电网客服,客服表示需要居住地社区开具《多人口居住证明》,致电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表示这个证明不能开具,理由是根据《天津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29条。那请问这样的双向规定,造成了“真空”状态,该问题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解决,出具什么样的申请材料才能成功办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7-2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7月1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公安静海分局华康派出所已联系小区物业帮助解决该问题,并将沟通结果告知您,您对公安机关工作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静海分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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