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口本登记人口数4人,家中实际居住人数6人,想申请增加用电基数(阶梯用电),打电话询问国家电网客服,客服表示需要居住地社区开具《多人口居住证明》,致电社区居委会,居委会表示这个证明不能开具,理由是根据《天津市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29条。那请问这样的双向规定,造成了“真空”状态,该问题该向哪个部门申请解决,出具什么样的申请材料才能成功办理。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7月1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公安静海分局华康派出所已联系小区物业帮助解决该问题,并将沟通结果告知您,您对公安机关工作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静海分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