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窦**   提问时间:2023-06-01
 标题:关于团泊西盛湖园商业板块建设问题咨询
内容:

2018年1月松江盛湖园项目在静海区政府网站进行了调整公示,该项目位于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西侧,健康大道南侧。商住混合用地,总用地面积为6334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6198.61平方米,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 目前,住宅部分已经基本建成,商业部分一直未建设,该地块已闲置多年一直迟迟未开发,目前成了垃圾场,严重影响居住环境;团泊西目前正在快速发展中,此地块又处在团泊西的核心位置,严重影响区域发展。据了解松江破产重整后,由于资金问题没有能力再次开发此地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开发商取得土地后不开发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在3年以上收回闲置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遗弃耕地。接下来松江会怎么处理?如松江没能力再次建设政府会怎么处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6-08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土地使用权人为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让土地面积63345.1平方米,已完成住宅区域(27887.34平方米)的规划验收。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综上,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出让面积63345.1平方米的土地不属于闲置土地。

目前,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正与属地政府对接,密切关注项目进度,积极推动土地的盘活利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市规划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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