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卢**   提问时间:2023-05-31
 标题:金翠澜庭小区不按合同交房
内容:

市住建委领导:我是静海区金翠澜庭小区业主,金翠澜庭小区坐落在静海六中西侧。购房合同是2023年5月30日前交房,到期后开发商拒不交房,不按合同约定与业主协商赔偿。业主多次找到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拖着不解决,业主多次反映给静海区住建委也没有解决。业主的诉求是:保证质量按合同交房,延期交房按合同赔偿。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6-2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6月8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区住建委近期已组织开发商与业主代表进行协商,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待交房后业主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双方纠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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