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梁**   提问时间:2023-05-21
 标题:关于董庄窠还迁楼及村民保险问题
内容:

1、问领导董庄窠还迁楼是否已完工,具体什么时间可以让老百姓入住还迁房。

2、该村村民已经缴纳社会保险的,该村已无法缴纳失地保险的,是否政府能够给退发。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5-2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董庄窠村还迁房已进入收尾阶段,杨成庄乡、村两级正在与合作示范区积极对接还迁等相关事宜,待还迁工作准备就绪后,将予以公布还迁日期。

董庄窠村于2021年按照民主程序安排全村符合条件人员参加了失地保险,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使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费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两个文件的相关内容,已参保人员按照如下政策执行:

1、已参加城职保险人员且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可参加该失地保险,到退休时可叠加额度,参与退休金计算(也可申请保险部分提取),但只叠加金额不叠加工龄。

2、已参加城乡保险人员可继续参加失地保险,叠加后保险档次提高。

3、如不想参加失地保险,失地保险金额也无法退发。

杨成庄乡、村已与您沟通,说明了相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杨成庄乡政府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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