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项目为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费价格、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等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购房时对合同内容进行了书面确认。合同在小区内公示,业主可现场查看,也可以办理政务公开手续查看。
《天津市社区物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社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和成员改选,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进驻既有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和退出,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等重大事项,要事先征得社区党组织同意,并按照社区党组织的批复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具体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如需调整物业费价格,业主可向属地社区党组织反映,成立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023年4月24日,区住建委已与您电话联系,将上述情况对您进行了反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