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3-04-20
 标题:感谢华康街道泓丽花园与盛湖路接驳的道路的回复
内容:

感谢政府部门的回复:泓丽花园该出入口路面属开发商应建范围内,根据回复表明主要责任在于开发商,在小区交付验收时,为什么可以通过验收?验收的标准是什么?现在由谁负责监督?看到最近新闻报道,开发商经营不善,被限制高消费,如果开发商无力或者拒不执行维修道路。结果会不了了之?请明确完工时间。

另小区的雨水和污水管线没有接入市政。如果没有接入市政,小区能正常交付使用吗?当时规划验收是如何通过的?应该如何解决?请明确解决问题时间。谢谢领导!!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5-1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4月27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华康街道泓丽花园与盛湖路接驳道路修建问题,合作示范区高度重视,经与相关部门多次会商核实,该出入口路面确属开发商应建范围内。

为方便居民出行,合作示范区将积极配合华康街道,督促开发商与物业公司尽快完成路面修建工作。

关于您反映的排水管网问题,泓丽花园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泓丽花园小区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房使用证时,已通过了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排水专业经营单位已出具了允许接入城市管网证明材料,该项目具备排水接入条件。

目前,小区雨污水管网已接入盛湖路市政雨污水管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合作示范区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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