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3-04-12
 标题:静海区静华西苑储藏室售卖一年未签合同、不开发票
内容:

华业新城(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开始售卖静华西苑储藏室,当日收取储藏室钱款5万余元,开具收据,让业主单方面签了购买协议,但是开发商一直未完成合同签章事宜,至今未向业主提供购买合同,未开具购买发票,存在未批先售、逃税避税、非法集资问题,望有关部门审理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4-3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4月20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协调,开发商表示您已于2023年4月20日到楼处现场,询问储藏间以及发票等相关问题,现场人员已进行解答,并与您就退还储藏间购置钱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023年4月25日,区住建委电话联系您,您确认已退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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