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3-04-11
 标题:关于团泊西华康街道泓丽花园的疑问
内容:

本人于2018年购买泓丽花园小区的房子,在早期宣传此小区一楼不带小院,也曾向政府相关部门查询小区规划图,也证实此小区规划不存在一楼小院审批。现状为开发商违法违规将部分绿化面积出售给一楼业主建设小院。侵犯了其他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一楼业主窗改门,破坏了楼体结构和外部结构规划。置广大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恳请人民政府为人民做主,要求一楼业主还原楼体结构,拆除违建小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4-30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4月1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泓丽花园业主购房时开发商承诺一楼业主附赠小院,并在购房合同中有约定,以此多收取费用,目前,华康街道正在对一楼业主圈建小院情况逐步进行治理。

关于小区一楼部分业主窗改门问题,经对该小区一层的平面图、结构图进行查阅,确认该小区一楼窗下为后砌墙、非承重结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华康街道

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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