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23-04-07
 标题:咨询关于关于一个看起来压根不是违建的问题
内容:

请问住建委领导一个关于建筑是否违建的问题,我买的房子(没有楼上也没有楼下住户),房地产没有做散水,水直接顺着房屋墙体往下流,造成雨水往屋内渗漏。刚好房地产窗户外有一个口字形造型前檐,并没有封死,为了避免水往屋里渗,我找施工队封闭了这个前檐,但并不影响建筑外观,也没有超出房产的投影面积,同时解决了雨水往屋内渗的情况。这种实际操作中会被认定为违建么?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4-14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依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城市雕塑等工程,改变建筑物外檐形式,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团泊镇政府已向天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函询该处工程是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规划部门未回函,待回函后,团泊镇政府将及时与您联系说明最新进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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