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胡家园村村民。本村于2013年由天津诚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本村房地产开发,于2013年和22户村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规定按照房屋测量面积的90%进行原地还迁安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自签订之日起3年内进行还迁,还迁期间由房地产公司支付村民租房费用和搬家费用。
目前已签订协议的村民已于2018年搬出,部分房屋已拆,房地产公司已支付2018年-2020年租房费和搬家费用,2021年-2023年未支付租房费用。天津诚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无法联系,现已搬迁村民自付租房费用,《拆迁安置协议书》已过约定还迁时间。请政府协助推进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并协助联系天津诚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2023年期间村民租房费用。
希望能尽快进行拆迁工作并支付期间村民的租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