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曹**   提问时间:2023-03-26
 标题: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胡家园村拆迁无望
内容:

我们是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胡家园村村民。本村于2013年由天津诚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本村房地产开发,于2013年和22户村名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协议规定按照房屋测量面积的90%进行原地还迁安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自签订之日起3年内进行还迁,还迁期间由房地产公司支付村民租房费用和搬家费用。

目前已签订协议的村民已于2018年搬出,部分房屋已拆,房地产公司已支付2018年-2020年租房费和搬家费用,2021年-2023年未支付租房费用。天津诚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无法联系,现已搬迁村民自付租房费用,《拆迁安置协议书》已过约定还迁时间。请政府协助推进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并协助联系天津诚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2023年期间村民租房费用。

希望能尽快进行拆迁工作并支付期间村民的租房费用。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4-17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4月3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静海镇政府将继续与天津诚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沟通,要求其按《拆迁安置协议书》中约定支付拆迁户租房费,并帮助村民联系村居法律顾问到村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关于拆迁工作静海镇政府将继续协调推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静海镇政府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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