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居住在单位的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不需要提供单位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但是打电话咨询静海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被告知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请问这样要求合理合法吗?居住在单位宿舍的办理居住证到底需要什么材料?望告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在津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需提交的合法居所证明,在新《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四项中规定,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公安静海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