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姜**   提问时间:2022-12-24
 标题:桃李春风荷风西苑1-3违建在停水停电私接电车电源继续违法建设
内容:

1-3违建拆除了我们的共用墙,占用了消防通道和我们的公共空间严重的损害我的利益,我以后墙要是漏水需要把他们家房子拆了才能修缮。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3-01-1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1月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团泊镇政府已于2022年12月20日对该户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该户业主自2022年12月20日起具有六个月诉讼期,待行政诉讼期结束后,团泊镇政府将依法履行催告、强制拆除等程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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