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违建拆除了我们的共用墙,占用了消防通道和我们的公共空间严重的损害我的利益,我以后墙要是漏水需要把他们家房子拆了才能修缮。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3年1月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团泊镇政府已于2022年12月20日对该户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该户业主自2022年12月20日起具有六个月诉讼期,待行政诉讼期结束后,团泊镇政府将依法履行催告、强制拆除等程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