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2-11-28
 标题: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拒绝提供车位款发票
内容:

我于2018年与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签订车位顺序号转让协议并缴纳全款,因车位未建成,中昂未开具发票,只开具了收据。2022年重新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选取车位后,仍然未将发票开出,数次联系均无人办理,故在此求助,督促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尽快将发票开出并提供给我,并对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疑似偷税漏税的行为予以处罚,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12-1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2年12月6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天津中昂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开票的人员受疫情影响,前期无法开具发票,该企业将于近期联系您为您开具发票,请您保持电话畅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税务局

2022年12月1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