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22-11-27
 标题:关于报停供暖后,恢复供暖的求助
内容:

本人居住团泊新城西区荣锦园小区,今年九月份报停供暖。

目前因家里需要,想恢复供暖,但静海科慧热力不支持此业务。

因此寻求帮助,本人愿承担恢复供暖的相关费用。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12-1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2年12月6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相关问题区城管委已与您电话沟通。经核实,您为团泊新城西区荣锦园小区热用户,您所反映房屋目前为停热状态。根据《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第三条:用热户有暂停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由于已超过规定办理时间,供热公司无法为您办理该项业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城管委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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