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张**   提问时间:2022-11-19
 标题:小区内公共场所散养两只狗
内容:

在大安海福小区37号楼1单元102在楼前常年散养两只狗,一只棕色泰迪,一只黄色土狗,常年在37号楼附近瞎跑,狗主人不栓绳,不约束,不管理,任凭具有攻击性的两只狗在小区内见到人狂吠,追逐人,已多次被这两只狗吓到,且看到有小孩子被狗吓哭,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且严重违反了天津市文明条例,养狗规范,请相关部门尽快解决。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12-0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静海区

2022年11月29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朝阳街道已联系您反映的住户,告知其散养狗的危害以及存在的隐患,该住户表示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将按照规范养狗。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朝阳街道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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