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团泊苑小区物业未经业主投票,私开电梯梯控,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小区里的电梯属于业主共有物,广大业主对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果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事先约定电梯采用梯控管理,那么物业公司在使用电梯梯控系统前,应当事先征询广大业主的意见。
无论是电梯自带梯控系统,还是在后期加装,如果物业公司想在小区某个单元楼使用电梯梯控,应当由该单元楼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他们中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使用,否则就不行。
但团泊苑物业不顾业主反对扔然坚持强开梯控,并且不交物业费就每次只开3天到一周的权限,损害业主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替百姓做主,坚决根据政策执行,如果物业想开梯控,请进行业主投票,如果投票通过,我们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