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请您关注二次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区网格中心始终坚持把12345为民服务热线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全面整合我区现有政民互动渠道,形成接收、转发、答复、回访、督办的统一业务闭环,实现工单全平台流转。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区网格中心已按照相关要求,第一时间转派责任单位处理。
关于您反映的违建问题,团泊镇政府已对澜湖湾52-4做大量工作,执法人员发现澜湖湾52-4存在违法建设行为之后,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的通知》和《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拆除。
团泊镇政府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您,告知其治理情况最新进展,并已告知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相对责任人对此具有6个月的诉讼期。
关于您反映的噪音扰民问题,团泊镇政府将继续协调开发建设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推进问题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