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由单位缴纳还是个人缴纳?
2、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如果是单位缴纳,单位是全部缴纳还是只缴纳单位部分,而个人部分由职工个人出钱缴纳?
3、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要求职工缴纳个人部分费用是否合法?
4、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先全部给职工缴纳社保,之后要求职工把个人部分费用补给单位是否合法?
感谢领导百忙之中解答百姓疑惑,感谢!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等法律法规规定,因女职工产假期间未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应由用人单位及个人共同缴纳,各自承担应缴纳部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人力社保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