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了,一直回复我,他们贴警示了,然后可以再向上级申请,搭建的一天比一天完善了,到底能不能还我们绿地和公共的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团泊镇政府已多次制止该户的违法建设行为,并于2022年8月9日下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和《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紫乐澜庭71-1业主有六个月诉讼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团泊镇政府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