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22年8月19日,市场监管局对天津市中燃国润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陪同检查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核查,一是天津市中燃国润燃气有限公司未指定必须由其公司进行安装,要求用户提交施工设计图纸等材料的行为符合《天津市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该公司未对举报人的企业停止供气,目前无证据证明该公司因限制竞争停止向举报人企业售气。三是举报人并未要求天津市中燃国润燃气有限公司对其加装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进行施工报价,只是询问了同类企业安装费用。天津市中燃国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了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等材料的价格明细,其他费用需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测算。综上所述,暂未发现天津市中燃国润燃气有限公司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价格违法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