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2-07-21
 标题:无购房资格,要求静海万达自在澜湾开发商退我购房款
内容:

本人家庭在天津市现有3套住房,其中静海有1套住房。在天津市限购范围内,没有购房资格。轻信静海万达自在澜湾售楼人员,于2022年6月交了40余万首付款。后经查天津市住房信息网,我属于限购,不能再购买商品房。请求市长责令万达自在澜湾开发商退我购房款。感谢市长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07-2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住建委已向该项目开发商负责人核实情况,该项目负责人表示您具备购房资格,并承诺若无购房资格将全额退款。住建委已协调开发商与您进行沟通协商,如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双方纠纷。住建委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您相关情况,您表示明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住建委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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