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谭*   提问时间:2022-06-25
 标题:村集体分配剩余的土地该如何处理?
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想咨询一下,农村土地分配后剩余的集体土地按照规定该如何处理?是由村委会管理种植,还是应该对外发包?如果本村有农业种植合作社,是否有优先种植权利?村委会主体是否有权利种植呢?该土地的处理方式,是否要召开村民代表会或者党员会呢?还是说村委会自己决定就可以?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07-0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农村分配后剩余的土地由村委会管理,具体如何使用由村委会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确定其用途。如果流转土地,应挂到天津市农交所平台公平、公正、公开竞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陈官屯镇政府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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