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因实施“团泊湖鸟类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区住建委对别墅房屋进行了征收,高层暂不在征收范围,予以保留,征收后高层用地范围发生变化。
按照近期工作推动进展,目前开发商会同原设计单位正在完善后续整改方案,待近期方案编制完成后,再进一步开展征求意见、调整手续等工作。
瑞城东苑项目因实施“团泊湖鸟类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别墅搬迁涉及土地范围调整,导致该项目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条件,业主暂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待重新确定规划方案后调整土地范围,土地范围调整后可申请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首次登记后业主即可持下列要件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规范》的规定,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购房交款凭证;3.申请人身份证明;4.不动产登记证明。
关于您反映的排水问题,住建委已多次通知物业公司并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排水暂时安排抽水设施,保障居民正常生活。
关于您反映的物业费问题,业主在购买房屋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住建委已联系物业项目经理,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同时,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各项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