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近三年以来,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对荣盛锦绣学府项目开展了不间断地持续日常检查,已对荣盛锦绣学府项目开发商“天津荣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了2次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分别为“津市监静反罚〔2020〕4号”、“津市监静团处罚〔2022〕1号”,处罚决定书已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了公示。
二、关于荣盛锦绣学府项目交房后存在的相关问题,华康街道办分别于2021年4月2日、2022年2月23日召集召开了协调会。会上荣盛锦绣学府项目开发商已经做出承诺实现。因此,这些问题属于承诺未兑现的情况,不属于虚假广告宣传问题。
三、关于您提到的“合同违约纠纷”及开发商其他承诺未兑现问题,建议您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因商品房质量问题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的事项,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争议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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