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22-04-05
 标题:小区违建侵占绿化,侵占车位
内容:

1,小区的一楼业主都在围圈小院,破坏原有绿化。请问小院是否属于违建,是否应当责令拆除恢复原样?

2,小区已配备有非机动车停放区,在8号楼9号楼北侧等多个位置,而且已经硬化完成。小区物业在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和雨棚时,偏偏要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导致车位数量减少,小区业主的公共权益和资源被侵害浪费。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04-12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一楼业主围圈小院问题,华康街道办已约谈相关业主,并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及时整改。同时,约谈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禁止相关施工车辆进入,从源头制止业主圈占小院。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占用机动车停车位的问题,经了解,因位置、跑线等原因,物业公司将充电桩安装在小区机动车停车位上,影响了居民停车,华康街道办已要求物业公司整改并向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华康街道办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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