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2-03-08
 标题:天津市静海区中南君悦府小区停车问题
内容:

市长您好,本人是静海区中南君悦府小区的住户,该小区购买时为期房,小区售卖时宣传以及合同上明确写着该小区实行人车分流,即地上不允许停车,住户想停车只能花15万购买地下停车位,于是大部分住户购买了,少部分住户没有买。在交房之后物业不作为,允许住户车辆自由进出地上并在地上停车,现今地上所有的地方都停满了车,有的时候新弄好的草坪也被压的都是坑,大门口内部经常都堵满了车,严重影响了行人通过。而如今物业管不了,一开始物业限制了一小段时间不让没买车位的进来,没买车位的住户直接把小区门口的拦车杆都撞断了,并且还和物业以及保安人员实施殴打行为。而物业现在什么也不管了,还弄个什么投票问我们所有业主是坚持人车分流还是自由通行还是地上车位收费,我们买了车位的觉得非常不合理,因为合同写的很清楚了,当时物业如果不说实行人车分流我们也不花15万这个冤枉钱,而目前现在业委会说不同意人车分流,说必须开放地上车位,我们也是看着了最新民法典,说地上车位应该属于住户,但是地上车位没这么多,而且我们在购买并签合同时候民法典还并未实施,目前整个小区矛盾非常严重,想请市长尽快帮我们解决这一矛盾。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03-17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本小区规划地上车位260余个,地下车位1200余个。地上地下车位总和符合规划配比标准。按照《民法典》第274条,小区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制定、修改、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说,本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目前本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因此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研究决定本小区车辆管理办法之前,小区地上车位应允许开放,业主先到先停。

地上允许进车停车,并不意味着乱停乱放,需要由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形成良好的秩序。为此,社区党组织已责成物业公司加大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为本小区业主登记车辆号牌,制作通行证,避免外车进入。二是消除人为障碍,保证从小区北门进入的车辆在地上也能通行,缓解11号楼门前车辆过多通行的压力。三是物业为11号楼加装防护装置。四是安装绿化保护路型椎,有效保护绿地被占压。在安装前加强巡逻巡查,避免占压绿地、及车辆乱停乱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朝阳街道办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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