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孙**   提问时间:2022-03-08
 标题:裕华园居委会主任不作为!
内容:

亲爱的市长,你好!我是天津市静海区中南郡悦府小区的业主,我要投诉裕华园居委会,无作为,不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却站在中间挑唆物业和业主打仗,业主和物业想实行人车分流,居委会主任不让,请问他有权利吗?他有什么权利?物业费是我们业主再交,而不是居委会交。裕华园居委会主任的意思是就算业主都同意人车分流,区委会主任也不同意,就让地上停车,请问是谁给他的权利,是国家吗?是党吗?是市长吗?还是区长?现在我们业主无处维权.目前问题如下1、小区地上停车问题,买房时承诺人车分流,目前不能实现出现乱停、超速、压绿化,不能保证人身安全2、小区安全问题,晚上门卫无人值班,杆为抬起状态、楼洞门、电梯门襟仍未安装,外来人员随便出进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03-16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本小区规划地上车位260余个,地下车位1200余个。地上地下车位总和符合规划配比标准。按照《民法典》第274条,小区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制定、修改、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说,本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目前本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因此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研究决定本小区车辆管理办法之前,小区地上车位应允许开放,业主先到先停。

地上允许进车停车,并不意味着乱停乱放,需要由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形成良好的秩序。为此,社区党组织已责成物业公司加大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为本小区业主登记车辆号牌,制作通行证,避免外车进入。二是消除人为障碍,保证从小区北门进入的车辆在地上也能通行,缓解11号楼门前车辆过多通行的压力。三是物业为11号楼加装防护装置。四是安装绿化保护路型椎,有效保护绿地被占压。在安装前加强巡逻巡查,避免占压绿地、及车辆乱停乱放。

针对中南郡悦府小区问题,居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后还会全力以赴解决好小区问题,确保小区居民安心生活。居委会表示,请业主放心,无论任何时候,居委会都不会有侵害业主权益的事情发生,并仍将一如既往、尽职尽责的做好居民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朝阳街道办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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