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本小区规划地上车位260余个,地下车位1200余个。地上地下车位总和符合规划配比标准。按照《民法典》第274条,小区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制定、修改、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也就是说,本小区车辆管理办法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目前本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因此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研究决定本小区车辆管理办法之前,小区地上车位应允许开放,业主先到先停。
地上允许进车停车,并不意味着乱停乱放,需要由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形成良好的秩序。为此,社区党组织已责成物业公司加大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为本小区业主登记车辆号牌,制作通行证,避免外车进入。二是消除人为障碍,保证从小区北门进入的车辆在地上也能通行,缓解11号楼门前车辆过多通行的压力。三是物业为11号楼加装防护装置。四是安装绿化保护路型椎,有效保护绿地被占压。在安装前加强巡逻巡查,避免占压绿地、及车辆乱停乱放。
针对中南郡悦府小区问题,居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今后还会全力以赴解决好小区问题,确保小区居民安心生活。居委会表示,请业主放心,无论任何时候,居委会都不会有侵害业主权益的事情发生,并仍将一如既往、尽职尽责的做好居民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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