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郑**   提问时间:2022-02-18
 标题:关于在家务农的非农业人员,占地后村统一上保险问题
内容:

领导好,我是一名普通的村民,由于上学原因,当时学校强制要求必须农业转非农业否则不给学籍,所以农业户口转了非农业,毕业后户口转回本村一直在家务农,这些年一直没有土地,现在物流占地全村统一给上保险但是不包括非农业人员,现在国家有政策不分农业和非农业之说,作为受害的一个非农业人员,我生活在农村户口在农村,上届村领导在职时给与过我们部分待遇,但是本届村领导直接给我们抹杀了,我们户口在农村生活在农村既然不分非农业和农业为什么不能有土地为什么不能享受村民待遇,恳请领导出面给与帮助,为我们这批非农业人员说句话。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2-03-01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津政发[2014]19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使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费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3]46号)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具体参保人员名单、缴费标准和参保形式由被征地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讨论提出。现孙坝口村按照“四议两公开”议事流程,于2022年2月16日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提出《唐官屯镇孙坝口村被征地农民参保方案》,经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会议、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村民自治程序合规。根据本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预存费参保分配方案内容中第四条第4款说明“非农业人员不享受本次分配资金资格”。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唐官屯镇政府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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