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物业费问题
经核实,该项目为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费价格、服务标准及服务内容等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您在购房时已对合同内容进行了书面确认。合同在小区内公示,您可现场查看。
2、装修押金问题
经向物业公司核实,物业公司不向业主收取装修押金。在业主装修时,为便于管理施工人员,物业公司向施工单位收取装修押金,不存在强制业主交纳装修押金情况。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装修相关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有违约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3、装修工人出入证问题
出入证是外来装修人员进入小区的凭证,物业公司向装修工人收取5元出入证工本费。为防止装修公司人员随意借给不相关人员进入小区,向装修人员收取押金50元。施工结束后,出入证押金退还到办证人员手中,随后出入证作废。
2022年2月9日下午14点15分,住建委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将上述情况对您进行了反馈,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