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骆**   提问时间:2021-12-23
 标题:余热锅炉环评报告是否适用补燃锅炉
内容:

天津福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贵局津静审投(2021)20号《天津福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二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同意安装一台6T燃气蒸汽锅炉,一台4T余热锅炉。该公司燃气蒸汽锅炉已安装,4T余热锅炉因实际供货为4T补燃式余热锅炉,故天津特检院要求提供环评报告,该单位所提供的4T余热锅炉环评报告不匹配。贵局在2021年12月22日回复中也要求提供环评报告。

请问:该公司环评报告中的4T余热锅炉是否适用新装的4T补燃余热锅炉?是否需要重新做环评报告?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12-29   是否超时: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天津福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车间二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4T余热锅不适用新装的4T补燃余热锅炉,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静海区政务服务办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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