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内容:
本人购买的静海区静华西苑住宅,开发商为:丽景天成(天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按合同规定将于2021年9月30日交付精装修房产。
开发商从未主动联系业主,给予说明情况。本人主动联系后得知,房屋现情况为:相关审批手续未办理完成,装修公司无法入场。
对于此情况,开发商表示因疫情期间工人不能上岗和政府相关部门不及时对房屋给予审批的原因所造成,所以无法交房,且没有任何赔付。本人对此理由表示不认可。
本人于27号收到开发商以装修公司名义发来的《商品房精装修工期顺延通知书》(内容见附件照片)。通知书中未提及交付时间,延期具体原因,以及赔付方法。
本人曾拨打本市12345热线,反映该情况,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诉求:
1为什么政府相关部门迟迟不给予审批,是开发商的过错还是有关部门不受理?何方原因导致至今无法验收合格?
2交房延期是否可因疫情和政府的理由来拒绝赔付?疫情耽误工期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政府相关部门为什么不给予审批?如有赔付该如何赔付?谁来赔付?
3具体的交房日期是何时?是否可以解除装修合同尽快把房屋交付业主。
3望有关部门承办受理,并给予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