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21-09-06
 标题: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不予帮助解决
内容:

关于静海区华康街道盛湖园小区业主想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两个多月前去街道寻求帮助与解决办法,在2021年9月6日我社区人员再次去街道办咨询问题解决进度,到现在业主方面解决问题后街道办现在无任何进展,询问成立业委会解决方式居委会现在把问题推到上级部门,两个月前也是这种回复。反馈问题无任何解决进度。同时我小区现在希望政府部门尽快帮助我小区成立业委会。忘区政府领导解决。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9-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街道工作人员核实,同时咨询区住建委关于小区成立业委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议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但盛湖园小区专有部分面积未超过三分之二,不满足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故盛湖园小区目前尚不满足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天津市静海区华康街道办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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