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地长湖湾的业主,我们当初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可以在院内围墙内不超院墙进行搭建,先很多住户都搭建完毕,但我们刚要开始装修,现在综合执法部门不允许搭建了,之前我们听说镇里说一周之内给回信,现在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月了,没有具体的回复时间,无论是什么结果,请领导给普通攒了一辈子钱买了个小房的可怜无辜百姓一个回信,我们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对待,我们也有当时的样板间图,我们没打算贪心盖多少,能把样板间承诺的达到就可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我镇工作人员已根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和您进行电话沟通解答,您已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