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21-06-10
 标题:静海新世纪小区公共用地被侵占
内容:

依产权证标识静海新世纪小区南侧墙至东方红路,现南侧新建新世纪购物广场并建设停车场,侵占新世纪小区公共用地。恳请相关领导查处维权。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7-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经核实,位于新世纪购物广场的停车场与住宅小区为两宗地,用途分别为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两宗地土地面积由两宗地的业主各自分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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