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1-06-01
 标题:开发商违规拒不交房无人监管
内容:

市民购买的新房位于静海区华康街道新湖美丽洲,开发商和物业互相勾结,超过交房期限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交房,严重损害业主利益。市民此前通过电话联系静海区住建委,静海区住建委只有物业科答复市民“无权处理”,市民不认可。开发商如此猖狂,就没有部门能监管了?市民要求开发商速速交房,并对预期近半年交付行为予以补偿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6-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无理由拒不交房问题,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四)款和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住建委对您和物业公司进行了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达成一致,因此,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天津市静海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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