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21-05-26
 标题:此小区霸王条款,供热收费不合理
内容:

此小区供热费用每平方米30元。报停费用是第一年为供热费全额的50%自第二年以后为供热费全额的30%,此收费已经完全超出了天津市的供热条例。并且此小区供热并没供热资格。我也与当地物业沟通多次,工作人员就告诉我属于当地村的规定。且物业规定不交供热费。物业费。是不给交水电费用的。还有此小区当时买的时候承若是独立房本。但是现在迟迟没有回应。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可以为老百姓做主。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21-06-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天津市乡镇区域内居住小区,供热企业根据市场可自行定价。物业限购水电问题,由于福林小区属于集体土地还迁房性质,物业只能通过限购水电的方式来提醒业主定时缴纳物业费,望您与物业进行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办理独立房本事宜,建议您联系开发商协调解决。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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